中国护照按种类分,可以分为:外交部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和因公公务护照)、因私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
因公护照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颁发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并办理上述因公护照的各类手续
外交护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向外交部领事司申办,自2002年5月1日新版外交护照启用后,外交护照统一由外交部签发。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
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因私护照,又称因私普通护照,是经公安部授权,各地方公安机关负责颁发的。目前我们网站所代理的所有签证产品均为因私普通护照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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