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
· 申请人护照原件,有效期需要在6个月以上
2、照片
· 两张两寸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3、身份证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无犯罪记录双认证
· 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必须由派出所或相关当局直接签发,然后对此证明直接进行公证和认证,并附西班牙语翻译。不接受由公证员直接签发的无犯罪公证
5、经济证明
· 申请人银行账户对账单(最近3个月或以上)、车证、房产证,和其它能够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经济能力在哥斯达黎加停留以及有足够理由需要返回原籍国的经济证明。如果这些文件为非西班牙语,应附西班牙语译文并对此证明直接进行公证和认证。
6、旅游相关资料
· 全程酒店订单
· 全程机票订单
· 全程日程安排表
· 持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或申根国家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的入境签证者可免签入哥,停留期不超过30天。
· 持有效英国海外公民护照及BNO护照的香港市民,可免签进入哥斯达黎加,允许停留90天。没有上述证件的香港公民,除符合以上第一点外,也都需申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