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
· 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 持换发护照者,请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2、照片
·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 照片尺寸35×45mm(护照照片大小)
3、签证申请表 向客服索取签证个人资料表
· 请向客服索取签证个人资料表中文版,并完整填写
4、身份证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翻译件
5、户口本
· 全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 如配偶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配偶全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6、结婚证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并翻译
· 如证件丢失,请提供由民政局开具的丢失证明
7、营业执照
· 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盖章
8、单位准假信 请向客服索取单位准假信模版
· 准假信需以申请人所在单位正规抬头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由负责人签名。单位抬头纸以及准假信的具体内容请请向客服索取单位准假信模版
9、经济能力证明
· 申请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需盖银行章)
· 如申请人有房产和汽车,请提供房产证和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如有其他能证明个人财力的材料,请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如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债券/基金等
10、其他必备资料
· 全程机票预订单
· 申请人需提供全程旅行有效的健康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保额要求达到三万欧元。保险须在申根国家接受的保险公司投保(可由我社代买)
· 如申请人已经退休,请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如果没有退休证,请提供相关的退休证明信
11、关系证明文件
· 证明邀请人和申请人关系的文件,如:书信往来、邮件往来、照片、聊天记录等
法国邀请方应提交的材料
· 法方出具的邀请函,需写明访问目的
· 《接待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该接待证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警察局和宪兵队申请后开具(有可能在通过边防检查时被要求出示该证明)
· 接待者的工资证明或银行帐单
· 接待者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和居留证复印件